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一体推进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呈现双下降趋势,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606人,同比下降33.8%,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1人,同比下降1.1%。
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结类案典型案例指导实践。持续促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深入教育、医疗机构及旅馆住宿行业等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与天津生活广播合作开办普法专题节目,打造普法短剧,受到广泛好评。强化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协同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工作。探索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实现对被救助未成年人的长期帮扶和关怀救助,对40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
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做实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围绕抚养、监护等重点领域,受理民事判决、裁定监督案件9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件。规范开展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受理行政判决监督案件3件。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立案57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未管所巡回检察,促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协同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将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做实监护监督,开展亲职教育444次,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监护督促令128次。开展“法治副校长在行动”活动,全市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协同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103个,对存在风险的学校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进问效,有效推动190余所中小学校园门口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积极参与“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录制优秀“护苗”示范课,引导未成年人依法文明上网。
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1个未检工作室获评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3个单位荣获2023-2024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3个单位荣获第六届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5名检察官获评第六届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天津日报、天津广播、天津政法报、中国网、腾讯政务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