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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简章

一、选派项目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医护职工或在读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人员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有效期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申报流程

(一)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2022年3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获得外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准备申请材料。

2022年3月10日至15日:申请人网上填报http://apply.csc.edu.cn,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单位。

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申请人所在学院/单位对申请人和申请材料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职工的,材料报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的,材料报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至3月22日:研究生院审核,出具意见并对推荐先后排序,材料递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2022年5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获得外方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022年5月10日至12日 : 申 请 人 网 上 填http://apply.csc.edu.cn,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

2022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请人和申请材料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研究生院审核,出具意见并对推荐先后排序,材料递送至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

六、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5.导师推荐信

6.国外导师简历

7.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复印件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1.《推荐人员汇总表》(说明:1-10项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一份,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印件二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及部门公章处留白由学校统一签署意见。11项材料一式一份。)

七、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项目选派办法要求对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填写推荐意见,按推荐先后排序填写《推荐人员信息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荐人员汇总表》中签字并盖公章,由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筹各单位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和统一推荐,研究生院党政负责人在最终《推荐人员汇总表》中签字并盖公章。申请人为职工的由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恕不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各有关单位将在读学生申报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前交学校研究生院,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送。职工申报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的,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

项目详情可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


联系人:杨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29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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