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循教育规律,规划全院的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和岗位,制定教职工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用人机制和制度。
4.负责各类人员的聘用、调配、调动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5.按照人事处管理权限,办理有关人员的考察和聘任。
6.负责办理中职、科级以下人员的退休手续。
7.按规定审批、办理教职工病事假、探亲假等请假手续。
8.完成人事、工资等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动态数据库,做到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
9.具体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核发院内津贴和各种补贴等。
10.办理由学院统一参保的各种保险工作。
11.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管理。
12.按照省人事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全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核。
13.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14.加强校内、外的工作联系,交流工作,共同提高。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